《所得税(豁免及优惠税率)条例2017》——经批准自保公司适用10%优惠税率
《所得税(一般业务收入豁免及优惠税率)条例2017》(Income Tax (Exemption and Concessionary Tax Rate for Income from General Business) Regulations 2017,S 614/2017)由新加坡财政部制定,MAS参与资格审批,2025年经S 869/2025修订。
核心内容:
一、经批准自保公司(approved captive insurer)就符合条件的保险业务收入适用10%优惠税率(适用于2017年6月1日至2025年2月18日期间获批者),远低于17%的标准公司税率。
二、2025年2月19日起新获批的自保公司适用15%优惠税率。
三、早前自2006年2月17日起,经批准自保公司另有离岸保险业务收入免税安排。
上述税收优惠与新加坡完善的法律监管环境相结合,使其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自保公司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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