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独立保监局成立并接管自保公司监管
《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Insurance Companies (Amendment) Ordinance 2015)于2015年7月10日制定。
主要内容:
一、设立独立的保险业监管局(Insurance Authority,IA)作为法定机构,取代隶属政府部门的保险业监理处(OCI)。
二、保监局于2015年12月7日依该条例成立,2017年6月26日正式接管保险业监理处对保险公司的全部规管职能(保监处同日解散),《保险公司条例》同时更名为《保险业条例》。
三、自此包括专属自保公司在内的全部香港保险公司监管由独立法定机构保监局负责,监管独立性、专业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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