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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指引GL5《申请授权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的指引》

2018年01月01日

作者:中国自保网

来源:香港保险业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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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指引GL5《申请授权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的指引》(Guideline on Application for Authorization to Carry on Insurance Business in or from Hong Kong)载明保险业务发牌的审批流程及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设立专属自保公司的主要要求:

一、公司须在香港注册成立,满足200万港元最低实缴股本要求。

二、提交三年业务计划与财务预测,说明拟承保的集团风险范围、保费规模估算及再保险安排。

三、控股股东、董事及管控要员(key persons in control functions)须通过保监局适当人选审查。

四、须委任符合资格的承保管理人(captive manager)或自建具备专业能力的管理团队,并建立与业务规模相称的风险管理及合规制度。

指引全文:https://www.ia.org.hk/en/legislative_framework/files/GL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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