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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集团拟成立自保公司

2016年06月21日

作者:管理员

据船运界网2016年6月21日消息,作为中远航运金融产业集群的重要一环,中远海运集团拟成立自保公司以,目前正处在前期调研阶段。


据悉,6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赴中远海运集团调研,中远海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许立荣,集团总会计师孙月英,集团副总经理孙家康、叶伟龙等领导参加了会见。


在国际上,大型航运企业成立自保公司已成为趋势。2014年,全球最大的航运公司马士基集团成立自保公司Maersk Insurance A/S,来处理自身的风险管理。此举每年可为该公司节省三分之一的保费,金额约为6亿丹麦克朗。这也是全球第一家设立自保公司的航运企业。2015年,马士基自保公司录得利润1401.7万美元。


航运界业内人士认为,中远海运集团设立自保公司有诸多优势。


首先,自保公司与普通商业保险公司最大的不同是仅承保本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保险,保费费率较低、保费收入自留。这样一来,中远海运集团在保险方面的成本可以得到显著降低,且无论是保费收入还是保险利润均归自己所有,有利于业绩增长。


其次,由于中远海运集团是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下属有数量庞大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设立自保公司可以在集团范围内有效分散风险。


第三,设立自保公司后,中远海运集团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私人定制”专属保险产品和保险方案,较面向大众的普通商业保险更适合于本集团。


第四,自保公司在我国已不再是新鲜事物,中远海运集团成立自保公司有着现成的可以借鉴的模式。


最后,中远海运集团自身发展亦要求成立自保公司。原中远集团和原中海集团合并成中远海运集团后,提出了“6+1”模式的产业集群发展,其中就包含航运金融产业集群。据中远海运集团官网介绍,航运金融产业集群业务领域包括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码头仓储设施租赁为主的航运租赁业务,及其他非航租赁业务,供应链金融、航运保险、物流基础设施投资、以及金融资产等股权投资业务。其中航运与非航运租赁业务主要由中海集运重组转型后承担,这也是该集团第一轮重组的重头戏;其他金融服务也有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专门公司。不久前,集团还在中海香港控股的基础上设立了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将与中海集运合力形成集团大金融控股平台,主营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与制造和非航租赁业务,股权投资、集团内部金融服务、银行股权等在内的金融业务,海宁保险经纪等相关保险与保险经纪业务在内的保险业务。

 

未来,作为中国最大航运企业的中远海运集团成立自保公司,其经营范围将涵盖船壳险、船东责任险甚至是货物保险等航运主流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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